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合肥环保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厂家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1.医疗垃圾处理工厂建筑物冬、合肥环保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夏季负荷计算的室外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1)的有关规定。2.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的建筑物的采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1)的有关规定。3.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建筑物的采暖设备宜选用易清扫并具有防腐性能的散热器。4.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的贮存间宜设置事故排风装置。5.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的建筑物的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1)的有关规定。6.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的中央控制室宜设置空调装置。7.当医疗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的建筑物的机械通风不能满足工艺对室内温度、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厂家湿度要求时,该建筑应设空调装置。
8.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合肥环保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终去向.经办人;9.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0.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社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注:1.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2.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3.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厂家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5.隔离的传染并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一、当科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合肥环保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泄露和扩散时,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二、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时,由医院在48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部门报告。三、当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并且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厂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四、当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工程项目的建设,合肥环保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宜近、远期结合,统筹规划,以近期为主。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在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6、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置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做到运行稳定、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7、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置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坚持集中处理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8、采用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理工程的建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医院废气净化新风系统厂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实施的标准要求。9、建成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置工程项目必须由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获许可证后方可运营。